大家好,我是CA 今天來跟你說說 離婚回娘家我媽不準我進門,再婚嫁有錢人,門口聽一話我給她二十萬!吧!
(source: toutiao)
我家在偏遠山區,那裡的人特別重男輕女。我媽媽尤其明顯。小時候家裡窮,不怎麼吃肉,每次家裡炒點肉,媽媽都只給弟弟一個人吃,我只能在旁邊看著。不管弟弟如何調皮搗蛋。他們都會覺得是我的錯,要我給弟弟道歉。我成績很好,可是他們不讓我去上學,只肯讓弟弟上學。我讀了初中畢業就沒讀書了,在外面打工掙點錢都拿回來給弟弟花了。我十九歲那年,父母要把我嫁給隔壁村的王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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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王強抽煙打牌樣樣精通,我並不喜歡他。而且那時候我在外面已經有一個情投意合的男朋友了。只是男朋友沒有錢,拿不出我媽給的二十萬彩禮,我媽不同意,非要我嫁給王強。王強給了我家二十萬彩禮,我媽轉眼就拿給我弟。
嫁給王強後,王強天天在外面打牌,輸錢了就打我。那幾年我都不知道我怎麼過來的。我被打得頭破血流回娘家,我媽卻嫌丟臉,不讓我回。我想離婚,我媽卻說,你一個女人離婚了誰養?莫非讓你弟養嗎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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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又一次被家暴後,我終於忍無可忍,提出了離婚。王強將雖然被拆遷了,但是這些年基本上都被他揮霍完了。而因為我執意要離婚,所以最後我盡身出戶了。我無家可歸,只得回娘家。
回去的那一碗,我媽和弟媳就跑來套我話,問我有沒有分到一筆錢?我如實給他們說了情況,我媽當即臉色大變。說到:「你弟現在壓力也大,你白給人睡幾年不說,現在還想回娘家倒貼,這樣下去我們怎麼在村裡面抬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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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天沒亮,我就收拾東西走了。我又回到了我18歲打工的地方,那裡有我最美好的回憶。沒想到機緣巧合,竟然又讓我遇到了初戀。他現在有錢了,自己開了個廠,更主要的是,他也剛離婚。相似的遭遇讓我們很快又在一起。老公說這次無論如何他不會再放開我。臨近結婚的時候,我帶老公回老家,我媽看老公有錢,提出要二十萬彩禮。我覺得不可思議,我媽簡直是把我當搖錢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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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媽欲言又止,終於像下定決心一樣,告訴我我其實是他們撿來的,當時他們以為不能生育,所以才決定把我撿來。只是沒想到沒過多久,就懷上了我弟弟!
怪不得這麼多年,他們一直對我不好原來我根本不是親生的。老公說,養恩大於生恩,這些年他們把你養大也不容易,最後我們還是商量給他們這二十萬。送錢去的那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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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到門口卻聽到我媽對我弟說:「待會你姐就要給我們送錢來了。這錢你可不能拿去再賭了。你以為你姐那麼好心要給我們錢?還不是當媽的騙她說她是撿的,要她拿二十萬報答養育之恩她才給的!若是讓她知道她是我們親生的還這樣騙她,這錢她肯定不會給的!」
我嚇得臉色蒼白,老公緊緊拉著我的手。我媽的話讓我感到噁心!我強撐著進了門,把二十萬存摺甩她臉上,對她說:這是二十萬,收了後你寫個字據,我是你們撿來的,以後你們是死是活都與我無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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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後我不會再給一分錢!有的人說這種父母還給她錢幹什麼?直接斷絕關係好了!我做人的原則就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從此以後我們再無瓜葛了。大家說我做得對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