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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離婚時都不要我,多年後我婚禮上他們再遇,兩個人都後悔了!

大家好,我是 Choco 今天來跟你說說 父母離婚時都不要我,多年後我婚禮上他們再遇,兩個人都後悔了!吧!讓我們來看看!

一個孩子來對一個家庭來說意味著什麼?紐帶嗎?還是夫妻之間牽扯不斷的愛。可對我的家庭來說,一個孩子什麼都不是。不代表美好,反而代表的是累贅。就比如說我,我對我的父母來說就是一個誰都不願意牽扯的拖油瓶。父母之命,媒說之言是一種孝順也是一種束縛。束縛了年輕夫妻之間的感情和年輕人之間的戀愛。我的父母就是通過相親認識的。雙方家長對方都很滿意。他們打聽清楚了對方的家庭,家底以及經濟狀況等等,卻忘了去參考他們兩個人的意見。

我不知道相親如賓是一個什麼樣的詞語,貶義詞還是褒義詞,可他對我的家庭來說就像是一個中性詞一樣,沒有感情沒有那麼濃烈的愛,當然也稱不上多麼離奇的恨。從小到大,我就活在這樣的環境下。我的父母並不相愛,他們之間的一切都劃分的非常清楚。無論是人際關係還是物質利益點,他們之間就像是楚河漢街一樣,沒有一絲絲的勾連,我的出現就像是條線不小心把他們兩個系在了一起。小的時候我每個月零花錢,他們兩個都是分著給我。​



母親是單月,父親是雙月。初中開始,我讀寄宿制學校,每個月都需要一部分生活費。他們兩個,還因為這個吵架,說我是一個沒有用的東西,就知道賠錢了,花錢。考上高中那年,他們終於協議離婚。這次用終於這個詞,是因為他們離婚我一點都不意外。每天除了吵架就沒有別的話可以說的夫妻,離婚對於他們來說才是真正的解脫。他們的離婚放過了彼此,可出現了一個不可避免的人,那就是我。每一個人在離婚時都對我避之莫及,好像我是一塊都麼燙手的山芋。​

最後還是外婆看不過去接受了我。父母每個月給我500塊的生活費,一直到我上完大學,本來他們說到18歲就不在管我了,後來外婆實在看不過去,就找他們兩個理論:“即使你們兩個之間沒有感情了了。也得把這孩子給我照顧好。再怎麼說她也是因為你們來到這個世上。你們不能說不管就撒手不管了。這孩子學習這麼好……”我愛外婆,可是我沒有辦法阻止上天決定的一切,我大一升大二那年暑假,外婆就去世了,外婆去世後父母對我才是真正的撒手不管。



他們又重組了各自的家庭,我對於他們來說,真正的成為的一個外人。​那個時候的我準備了兩個手機號碼,每次都學校讓填家長聯繫方式時,我都會填自己的另一個手機號。我沒有家,每年的寒暑假我都會在學校裡待著。我不知道要去哪裡,沒有地方可以收留我了。但我一直憑自己的能力活的很好。我可以每年拿全A的獎學金。我可以把自己活的很漂亮。工作的第一年我認識了我的男友也就說後來的老公。他叫李雙,人很好,條件也非常好,我認真的跟他講過我的家庭。​

他說他不介意我之前的一切,因為未來的我才真正屬於他。李雙為了她為我準備的一場世紀婚禮。結婚前,我們商量著要不要通知我的父母。李雙說,他們都生育了我,再者,無論如何都要走一個形式。我贊成了他​​的說法,向我的父母寄出了我結婚的請柬。我結婚那年距離當初他們離婚不要我已經過了八年之久,八年後的我可以光鮮亮麗的站在他面前跟他們說,我結婚了。當他們看到我時兩個人都愣了後悔了,他沒有想到他們當初都不想撫養和有聯繫的女兒,現在竟然可以過的這麼好,這麼優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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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ference:健康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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