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王東立,今年31歲,老家是農村的。這幾年,因為家裡條件不好,談過幾個對像都沒走到婚姻就一拍兩散。
我媽為這事著急上火了兩年多,總覺得我這樣拖著不是個事兒,我平時都在外地打工。
就我來看,這事兒得隨緣,也不能強求的。
今年4月份身份證過期,我回家辦證,我小姨帶了一個姑娘來,說是讓我們兩個說說話,也就是變相相親了。
那女孩比我小5歲,長得還真不賴,我們加了聯繫方式,沒想到後來我小姨說她對我映像還不錯,我們就在網上聊天了,我也時不時的給她網購一些禮物。
10月國慶的時候兩家人說既然都滿意,就把婚事定下來,我們就定了親,這個月初領的證,說是婚禮過年回家辦。
讓她和我一起來這邊找個工作。
住在一起後,我才發現問題,她平時什麼都好,會做飯也做家務,就是晚上容易尿床。她告訴我,這個問題她看了不少醫生,一直沒好,一直猶豫要不要告訴我,所以拖到現在才說。
我帶她去醫院檢查了一下,醫生說身體上沒問題,可能是心理的原因,讓我慢慢開導,她一般每週尿床四五次,我也是沒辦法,都結婚了,現在想想,她要是沒點兒缺陷,大概也不會找我這麼個人了。
大家都相互將就一下吧,只是希望她快點好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