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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管委會挪用公款 住戶有權查帳戶

管委會負責管理社區公共基金,責任重大,也時常弊端叢生,遭管委挪用基金、濫用或圖利等狀況,專家表示,管委會須定期公告收支明細,住戶也有權要求查看帳戶。

財務問題常是住戶與社區管委會間猜疑及爭執的部分,所以通常都須經區權會同意方可進行,如最讓人詬病的挪用公款、圖利自己等情況,房產專家Sway表示,通常區權會會設定一定金額內可由管委會自行決定公共基金的支出。




不過,Sway也說,金額多有濫用的疑慮,金額少則影響效率,所以管委會須定期公告收支明細及會議紀錄,將帳目表列清楚,若住戶覺得管委會亂花錢,可要求查看帳戶。



此外,住戶欠繳管理費也常生糾紛,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謝彥安表示,若住戶欠繳管理費,可經區權人決議後訴請法院強制遷離,但因住戶擁有住宅所有權,就算區權會同意,也不得採取消磁住戶鑰匙門卡等拒其入內等手段。(張琬聆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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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ference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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