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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時下班有錯嗎? 就是那些把「勤能補拙」掛在嘴上 的笨蛋,害加班變常態!

職場人分為四類:
聰明且勤奮,
聰明不勤奮,
不聰明不勤奮,
不聰明且勤奮 。

哪一種人是最可怕的?

為了工作放棄自己、家庭
這種人最可能危害公司

Angel Ye 是我很喜歡的一位廣告創意圈的前輩。
Angel 在她十五年的廣告創意生涯裡,
在許多一流的廣告公司工作。幾年前,
Angel 又投身創業圈,創辦了一家獨立廣告創意公司。
但是,就在前不久,她卻因為健康的原因宣佈離開了。

在寫給公司團隊的信中,
她開始為自己前幾年過度工作而後悔,
她說:「要為自己喜歡的而活;健康與自由比一切都重要;
業餘愛好和工作一樣重要;有能力的人絕不加班;
遠離那些不聰明且勤奮的人。」
這就是Angel 的職場箴言,這幾句話簡直說到我心底。
我絕不認為 一個為了工作放棄自己全部業餘生活,
甚至放棄自己的家庭的人 是值得尊敬的人,
他們恰恰是 一個公司中最可怕的定時炸彈。

愛工作的人和無能者
都常會加班
但時間利用方式完全不同

我認為:一個人如果真的熱愛他的工作,
他會全身投入,什麼加班、熬個通宵全都不在話下。
但問題在於,在職場中,99% 的加班全都是源於被迫,
迫於某種制度、迫於某種氛圍。

前幾個月,公司來了一位 30多歲的資深職業經理人DD,
他有老婆有孩子,卻天天加班到深夜 11 點半,
離開公司的時候還要把筆電抱回家;
而第二天早上,又是 9 點都不到就出現在公司了,
週末也都是準時出現在辦公室裡。
果不其然,不出一個月,公司整個部門就展開了如火如荼的
「學習 DD 加班到深夜,早上提早到」的活動。



但我和 DD 共同做過好幾次專案,開過好幾次會。
幾次之後,我便確認他就是一個「不聰明卻勤奮的人」,
一個職場中可怕的定時炸彈,一旦接近他,
你的事業你的生活全部會被摧毀。

DD 每天 9 點到公司,開始刷社群網站,聊聊訊息,
看看昨日的郵件,和周邊的同事聊聊天,裝出自己特別忙的樣子。
他最喜歡的事情是開會,因為開會簡直是拖延時間
並且讓大家覺得自己很忙的最好的事情了,
明明 5 分鐘可以解決的會議他非要開成 50 分鐘;
開完會了,該工作了吧!
由於 DD 是一個小主管,他從來不自己幹活,
有時候只需要自己給其他 Team 的老大
打個電話、發個郵件就能搞定的工作,
他非得讓手下的小朋友去找對方 Team 的小朋友,
然後對方的小朋友彙報給對方的老大,
對方 Team 的老大再打電話來給他。
這一個迴圈,兩個小時又過去了!

笨蛋浪費時間就算了
還害公司充滿不健康的氛圍

Angel Ye 在她的離職信中說職場人分為四類:
「聰明且勤奮,聰明不勤奮,
不聰明不勤奮,不聰明且勤奮」。
其實關於這四類職場人的文章,我在幾年前就看到過,
當時文章中還提出了一個問題:
哪一種人是最可怕的?
那時候我剛剛畢業,當然覺得「不聰明不勤奮」最可怕。
但是,那篇文章卻寫道,
最最可怕的人是「不聰明且勤奮」。

「不聰明不勤奮」的人雖然對公司毫無用處,
但是他們也不會向公司輸出額外的價值觀,
他們只是一個個透明人,在職場中隨時會消失,
而且他們也許在工作之外 有著其他的成就。
而「不聰明且勤奮」的笨蛋,則傳遞著一種



自以為很高尚的價值觀:
雖然我能力不夠強,
但是我能用時間來彌補啊!

這種價值觀一旦在公司裡瀰漫開來,那就完蛋了,
整個公司將會成為一個效率低下,
員工幸福感也低下的公司。

聰明 是一種工作的方法
也許有人要說:那像我這種不聰明的人怎麼辦?
連勤奮一下、努力一下都不行,那我餓死算了!

不,其實「聰明」是一個相對的概念,
也是一種工作的方法。

從小到大,我的數學和英語就不好,所以
我不會去選擇當一名會計、精算師,或者翻譯;
但我的文字、審美、創意還不錯,
所以我會去嘗試做設計、文字和創意類的工作。

我還記得我剛畢業在廣告公司工作的時候,
同樣的任務和工作量,我幾乎都能在晚上 7 點前完成,
所以第二天,看到很多和我同期進入公司的新同事
都一臉疲憊、黑著眼圈的時候,我就不理解,
為什麼你們要熬夜呢?
果不其然,這些每天都熬夜寫計劃的「加班狗」,
幾個月後都轉行了,他們去了那些
更適合他們的行業和公司,
在那裡,他們也成為了「聰明人」,真的就很少熬夜了。



職場上的「聰明人」
最重視時間成本和效率

所以,「聰明」只不過是
「喜歡」和「合適」 的同義詞,

如果你每天都覺得你不夠「聰明」,
你需要換個工作了。

聰明人都特別具有經濟學的頭腦,
他們最看重的是「時間成本」,不允許一秒鐘的浪費。
一個職場中的「聰明人」,絕不允許自己的時間
花在聊天刷手機和各種無意義的開會中。
比如像是蘋果的賈伯斯,那種絕頂聰明的人,
通常都是極度討厭開會的人。

很多時候,我們會看到那些功成名就的
創始人、CEO 一邊經營管理著龐大的公司,
還能夠 1 年閱讀 100 本書,每個月和父母妻兒出國旅行、
玩攝影拿金獎、還能寫出各種暢銷書,
同時及還能保持養生,每天 11 點前必定睡覺。
他們為什麼有那麼多時間?

原因很簡單,他們都是「聰明人」,
他們所從事的的工作都
是自己極度熱愛的,
因此他們在工作的時候
就能百分之百的投入,

獲得一個極高的工作效率。
他們拒絕一切無意義的開會、繁瑣的流程、無效的聚會。
在工作結束後,
他們也能夠將工作完全忘記,

讓自己全身心投入另一個世界裡。
這才是人生贏家啊!

最後再問一次:你工作的目的到底是為了什麼?
只是為了獲得最底層的物質滿足嗎?
還是為了更高的
自我價值的實現呢?

有錢人這麼想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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