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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繡堅持與溥儀離婚,溥儀登報怒斥文繡,離婚後她竟改嫁清潔工!

文繡是末代皇妃,溥儀是末代皇帝,中國封建社會男尊女卑,一國帝王更是至高無上。溥儀既是男尊也是帝尊,為何文繡敢向他提出離婚,還真的成了呢?這一切還得基於當時的環境,文繡提出離婚的時候,溥儀已經退位,清朝滅亡。正如文繡自己說的“既為民國國民,自應遵守民國法律”。所以文繡可以依據民國法律向溥儀提出離婚,也有法院能夠受理這次案件,並最終給予判決,連溥儀都不能違背。那麼話又說回來,溥儀當時雖然已經退位,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生活過的還是不錯的。​

文繡跟著他,不愁吃穿,何故違抗家族,頂著晚清舊臣的仇恨與溥儀離婚呢?如果說確切的原因,大概有兩點。這第一點,就是文繡並不受溥儀寵愛,她自己寫信給哥哥說:“妹因九年獨居,未受過平等待遇,故委託律師商榷別居辦法,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,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。”溥儀大婚,13歲的文繡早婉容一天進入皇宮。初始文繡尚受到溥儀關懷,但隨著后宮爭寵升級,文繡再不入溥儀眼。

她是位安靜的姑娘,雖然不受丈夫寵愛,但是在紫禁城她可以刺繡或教導長春宮的宮女認字,亦或是跟隨英文老師和名儒學習。可惜的是後來溥儀被趕出紫禁城,文繡隨溥儀與婉容一道定居天津,擠在一座三層樓的小洋樓中。在這里文繡才真的感受到冷清,她一個人住在三樓,溥儀與婉容在二樓。熱鬧是別人的,她只剩冷清。這種沒有自由只剩冰冷孤寂的生活,摧垮了文繡對這場婚姻的堅持,最終提出了離婚。



第二個原因,文繡是個剛強的女子,因此看不慣溥儀為了復辟而與日本人虛與委蛇,費心討好。在被從紫禁城趕出來的時候,她就隨身帶了把剪刀,預備自殺。“如為清朝民,即守清朝法;如為民國民,即守民國法。遜帝前被逐出宮,曾聲明不願為民國國民,故妹袖藏利剪,預備隨遜帝殉清。”溥儀沒有這麼果決,所以選擇了苟且。隨著冷落和精神虐待的增加,文繡再受不了這段婚姻。1931年,文繡最終與溥儀離婚。

為了保住最後的一點面子,溥儀登報發表“上諭”:“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,顯違祖制,應撤去原封位號,廢為庶人。欽此。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。”離婚後她用所得贍養費,開了一家小學,並任教於此。但是“刀妃革命”在當時是熱聞,文繡日常生活受到記者的騷擾,於是只能離校。離婚之時,文繡曾答應溥儀用不再嫁。但是當抗戰勝利之後,她開始考慮自己的個人幸福,最終嫁給了國軍軍官劉振東。



婚後兩年,夫妻生活和諧,不愁吃穿,恐怕是文繡久違的幸福時刻。可惜的是後來劉振東破產,最終成為一名清潔工。失去了優渥的生活,但至少有個貼心的人。所以即使住在十平方米的小屋裡,生活清貧,需得自己洗衣做飯,文繡也生活的很快樂。1953年,忙於家務的文繡突然暈倒在地,最後因心肌梗塞離世,享年43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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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ference:健康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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